为进一步规范人事处工作程序,强化制度管理,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,根据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,结合我处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1.实行岗位责任制。各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职责,确定工作项目、内容、程序、完成时限以及权限和责任。按照“权责统一、权力下放”的原则,确定各项工作的流程、风险点和责任人。凡涉及人事工作重大事项,处长负责把关。
2.实行层级管理。各工作人员按照“人事处职位设置图”(附后)的层级关系对上、对下负责。权限内的工作随时办理及时汇报,权限外的工作及时请示,按批示办理。
3.建立处务会制度。一般每周一上午10点半召开碰头会,传达局长碰头会精神,学习与业务有关的政策及法律、法规;参会人员汇报本周工作及下周计划;处长安排布置本周工作。人事处重大工作召开处务会集体研究决定。
4.建立学习型处室。各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新知识和新业务,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,通过学习树立团队意识,和谐相处,增强创新工作的能力。定期举办业务工作报告会,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根据分管工作向全处人员报告,供大家学习交流,同时提高自己政策水平。
5.计划总结制度。每年初要提出年度的工作要点,半年进行一次总结,年末进行全年总结。实行周报告,每周五将本周完成工作和下周计划工作向内勤书面报告,整理后报主管领导。注重经验总结和信息宣传,及时总结经验,经处长审批后报文秘室或在教育人才网发布。每年底完成人事处工作大事记,报教育志办公室。
6.调查研究制度。针对人事处工作疑难问题,深入基层,调查研究,问计于民,撰写调研报告,并积极向有关报刊发表。积极排查上访隐患,研究制定群体性上访应对预案。变上访为下访,主动解决重大上访问题,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。
7.印章使用签字制度。加盖印章均需按权限由责任人签字审批。人事处公章、业务专用章由内勤人员管理。凡使用人事处公章,需处长、副处长签字审批;凡使用业务专用章,按工作权限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批。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册,做好用章记录备查。
8.档案管理制度。人才市场代理人员的人事档案,由专人负责管理,接收新的入档材料,应严格审核鉴别真伪,不能确定真伪的不予归档。其中后学历入档材料,须具有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。严格档案转递程序,建立档案转递登记册,做好签字登记。按照文书档案的归档要求,及时收集整理文书档案,定期交办公室存档。
9.工作纪律及其它制度。办公时间不登陆无关网站,不在网络上聊天、打游戏。严格按照局机关作息时间办公,不无故迟到早退。因事、因病不能工作,副处长及分管人员要向处长请假,其他工作人员要向分管人员请假,并做好工作交接。有紧急的工作任务,不论是节假日或其它休息时间,经办人员都要加班加点,在第一时间办理。
10.便民高效制度。讲求服务效率,注重服务质量,转变服务作风,认真遵守“首问负责”“限时办结”等制度,改变脸难看、门难进的工作态度。主动工作,克服拖拉,妥善处理部门之间、同事之间的合作协调关系,主动配合不扯皮、积极负责不推诿。
11.考核奖罚制度。对认真执行工作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在处务会进行表扬,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。对不认真执行工作制度人员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、书面检查等处理,造成严重后果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石家庄市教育局人事处
2011年1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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