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十大知名校长
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
各县(市)区教育局、人社局、总工会,市直各学校:
现将《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十大知名校长评选实施方案》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
石家庄市总工会
和社会保障局
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
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十大知名校长评选
实施方案
为发挥优秀校长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,提高全市中小学校长队伍素质,实现“打造现代一流、人民满意的省会教育”的发展目标,根据《石家庄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》,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、市总工会联合开展“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十大知名校长”评选活动,用以表彰在教育发展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中小学校校长。该评选每三年举办一次,每届任期三年,可连续参选。
一、评选目的
“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”。通过评选活动,树典型、展形象,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树立一批品德高尚、勤奋敬业、实绩突出、为社会所公认的专家型校长,带动校长队伍素质全面提升,打造我市优秀校长队伍。用现代管理理念引领我市教育发展,构建教育强市,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。
二、评选范围
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(包括小学、初中、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)(含民办)在职在岗的正职校长。
三、评选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,道德品质高尚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公正廉洁,作风民主,团结协作,深受教职工信任。
2.领导和管理学校能力强。教育理念先进,办学方向正确,学校特色鲜明。在素质教育、新课程改革、学校文化建设、教育管理、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,在业内有较大影响。
3.教育理论和科研能力高。积极参加各类培训,掌握最新的教育理论并有独到见解。近年来科研成绩具有以下条件之一: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管理类论文三篇(第一或第二作者)(其中一篇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);发表过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(主编或副主编);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(主持人或主研人员)并获得科研成果奖;在省级及以上学术论坛针对学校管理或教育创新,进行过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。
4.爱岗敬业,勤于奉献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勤勤恳恳、任劳任怨,全身心投入学校管理工作。
5.办学成效显著,校长在学校发展中做出杰出贡献。近年来学校发展较快,办学效益突出,社会认同度高。任职学校高中应为省级示范性高中,中职应为国家级重点或国家级示范学校,初中、小学应为“管理?质量”示范校。任校长期间所在学校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,校长本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。
6.任正职校长6年以上(含6年),中学校长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,小学校长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,分别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。
7.近年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不得推荐。
对于为学校及教育事业贡献巨大,事迹突出,广受业内赞誉的校长可破格推荐。
四、评选方法和程序
评选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采取逐级推荐、群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首届评选活动时间为2012年3月至2012年12月。共分七个阶段:
1.宣传发动阶段(2012年3月上旬)在各种媒体上对本次活动进行广泛宣传,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,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。
2.推荐上报阶段(2012年3月中旬—4月中旬):推荐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各县(市)、区教育局、人社局、总工会负责本县(市)、区校长的推荐,经个人自荐、组织推荐、资格审核、评选择优、张榜公示等环节(民办学校还须经石家庄市民办教育协会推荐认可),确定人选后报市教育局。各县(市)区小学、初中、高中、中职每类别可最多推荐1名人选。(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校长的推荐。)推荐材料包括:《石家庄市首届中小学校十大名校长评审表》及反映学校发展和校长事迹的视频短片(不超过10分钟)。
3.初审评议阶段(2012年4月下旬——5月上旬):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初审,并征求人事、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后,确定20名候选人名单。
4.公众投票阶段(2012年5月中旬—7月中旬):5月中旬,将20名候选人信息在电视、报纸、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展示,群众可通过石家庄教育城域网进行投票。
5.业内测评阶段(2012年7月下旬—8月中旬):组成考察组,分别到各候选人所在县(市)、区和学校进行考察。考察包括到学校进行民主测评、个别谈话和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同类别校长测评。评选委员会根据上报材料、公众投票、业内测评等情况最终确定10名“知名校长”和10名“知名校长提名人”(提名奖),并在相关媒体公示。
6.总结表彰阶段(2012年9月教师节期间):市教育局、市人社局、市总工会在教师节前夕对当选的“知名校长”和提名奖获得者进行表彰。
7.深度宣传阶段(2012年9月下旬—2012年12月):一是组织宣讲团,深入各县(市)、区进行教育事迹宣讲;二是将“知名校长”及提名奖获得者教育事迹编印成册,将事迹专题片、表彰会录制成光盘,进行广泛宣传。
五、职责与待遇
“知名校长”管理期限为三年,到期自然终止。管理期限内除做好本职工作外,须承担一定职责,同时享受一定待遇。
1.承担校长培训任务。认真总结学校管理的经验,并在全市乃至更大范围内推广。承担对10名以上年轻校长的培养、指导任务。
2.加强教育理论研究。每年须在省级以上教育理论刊物上发表学校管理论文一篇。
3.承担指导同类学校任务。与1-2所薄弱学校结成“手拉手”互助学校,积极指导、扶持薄弱学校建设,并取得明显成效。
4.每年给予“知名校长”所在学校专项培训经费50000元,用于“知名校长”进修学习或学校教师培训,从“三支队伍”培训经费列支。
5.“知名校长”发放岗位津贴每月1000元;提名奖获得者发放一次性奖金3000元,按原开支渠道列支。
6.同等条件下,优先推荐参评省特级教师、正高级职称。
管理期内凡不能履行“知名校长”职责,不再担任校长职务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,不再享受“知名校长”待遇。
六、组织领导
成立首届“石家庄市中小学校十大知名校长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 长:韩保来
市教育局局长、党委书记
高新城
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、党组书记
尤振昌 市总工会副主席
副组长:杜平等
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
石景辉
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
蒋玲君 市教科文卫工会主席
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,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,办公室主任由杜平等兼任。
成 员:李宝珍
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核奖励处处长
孙 强
市教科文卫工会副主席
张建英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
陈建敏
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
陈永志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
吴俊海
市教育局政策法规与社会办学处处长
姚雨红
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
卢丽华
市教育局党务工作办公室主任
王若英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正科级督学
各县(市)、区成立由教育局长担任组长,人社局、总工会参加的“知名校长”推荐小组。
附件:石家庄市首届中小学校十大知名校长评审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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