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范类毕业生落户须知
一、师范类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,签定了就业协议,落实了就业单位的,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及时办理就业手续,毕业生的户口随报到证去向,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后,可凭报到证、工作单位接收证明及户口迁移证,到单位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。
二、暂无就业单位或因考研等原因暂不就业的毕业生,毕业生户籍可迁回原户籍迁出地,待正式就业后再将户籍迁到就业地。